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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

基础信息

  • 词语
  • 繁体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
  • 拼音dòng yuán kān luàn shí qí lín shí tiáo kuǎn
  • 怎么读

【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】的意思

民国三十六年,因共产党的叛乱,国民政府下令动员戡乱,为了一面戡乱,一面行宪,国民大会在不变更《宪法》条文的范围内,于民国三十七年制定《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》。此条款与《宪法》具有同等效力,于动员戡乱时期结束之后,即予废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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