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词典 词语

委任统治

基础信息

  • 词语
  • 繁体委任統治
  • 拼音wěi rèn tǒng zhì
  • 怎么读

什么是【委任统治】

第一次世界大战后,依国联盟约所设定的国际统治制度。凡战后脱离支配国的统治,而其民族尚未能独立自存者,由国联委任先进国家统治之,称为「委任统治」。

您可能感兴趣的词

  • 托管地:联合国托一个或几个会员国管理的地区。
  • 委员:机关或团体中,接受法定托,担特定事务的人员。
  • 监察委员:根据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七条规定,监察院设监察员二十九人,期六年,由总提名,经立法院同意命之。
  • 政务委员:组成行政院会议的成员,为不管部会的员,由行政院长提请总统任命之。
  • 委任直选:指选举总时,采取总选举人团方式进行。
  • 考试委员:组成考试院会议的员。
  • 梅尔夫人:(西元1898~1978)以色列女政家,西元一九七二年起担犹太劳动综合妇女劳动员会执行员,以色列建国后,历劳务部长、外交部长、总理等要职。
  • 谘诹:《三国志.卷三五.蜀书.诸葛亮传》:「陛下亦宜自谋,以谘诹善道,察纳雅言,深追先帝遗诏」《明史.卷一八九.列传.李文祥》:「更博选大臣,谘诹理,推心委任,不复嫌疑,然后体正而近习不得肆也」
  • 国统会:国家员会的缩称。
  • 方牧:方伯、州牧的并称,为统治一方的军政长官。

浏览历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