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
制宪
基础信息
- 词语
制
宪
- 繁体制憲
- 拼音zhì xiàn
- 怎么读
【制宪】的意思
制定宪法。如:「制宪国大代表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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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制宪权:制定宪法和修正宪法的权力,通称为「制宪权」。
- 修宪:在不变动宪法之基本原理前提下,对宪法作修订若修宪幅度超过宪法全文三分之一,则须重新制宪。
- 倚重:《新唐书.卷九六.杜如晦传》:「让能思精敏,凡号令行下,处事值机,无所遗算,帝倚重之」《文明小史》第四一回:「康太守见制宪如此将他倚重,自然是感激涕零」依赖器重。
- 宪:【组词】:「公宪」、「邦宪」。
- 清理:《文明小史》第四十二回:「但是这些书一齐出在上海,总得请制宪下个公事给上海道,叫他帮着清理清理才好」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九十五回:「不料当到第三年上,忽然来了个九省钦差,是奉旨到九省地方清理财赋」3.明白事理。
- 感激涕零: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三回:「听见胡巡捕说出护院的一番美意,真是重生父母,再造爹娘,那一种感激涕零的样子,画也画不出」《文明小史》第四一回:「康太守见制宪如此将他倚重,自然是感激涕零」也作「感激涕泗」、「感激流涕」。
- 立宪:制定宪法。
- 立宪政体:凡制定《宪法》,以规定国家权力行使的政体,即称为「立宪政体」。
- 代议制:由立宪国家的国民选举代表,参议国家政事的制度。
- 洪宪帝制:民国初年大总统袁世凯欲作皇帝,推翻民国,恢复帝制,以洪宪为年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