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词典 词语

紧急处分

基础信息

  • 词语
  • 繁体緊急處分
  • 拼音jǐn jí chǔ fèn
  • 怎么读

【紧急处分】什么意思

法律上指公司获准重整前的临时保全程序。其有效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,必要时得延长期限,其延长期间以两次为限,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。

【紧急处分】什么意思 (词典减编版)

法律上指公司获准重整前的临时保全程序。其有效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,必要时得延长期限,延长期间以两次为限,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。如依公司法规定,法院为公司重整之裁定前,得因利害关系人之声请,或由法院承办法官依职权,裁定紧急处分。

您可能感兴趣的词

  • 纠举权:根据我国《宪法》的规定,监察委员认为公务人员有违法或失职行为,应先予以停职或做其他紧急处分时,得经监察委员提议、审查及决定,以书面向其主管长官或上级长官提出纠举案。
  • 紧急:如:「紧急事件」、「紧急煞车」。
  • 诉愿权: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机关违法或不当的处分,以致权利或利益受损害时,请求原处分机关或原处分机关的上级机关,审查该处分是否违法或适当,并作成决定的权利。
  • 行政诉愿:人民因行政机关的违法处分,导致权利受损,而向上级机关请求撤销判决或变更原处分的诉愿。
  • 紧急命令:国家遇有紧急事变时,颁布命令,取消原有的国民自由权,称为「紧急命令」。
  • 保安处分:国家为预防犯罪,矫治人犯恶性,代替或补充刑罚所行的各项改善、教育、保护、医疗等一切处分,称为「保安处分」。
  • 急诊:紧急诊治。

浏览历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