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体(含固体及流体)仅受重力而无其他外力作用之情况下,向地球表面自由下降之运动,称之为自由下落。如果该物体之启始速度为零,则其自由下落之速度与其所经历之时间成正比,亦即: 上式中,Vz为下落速度;g为重力加速度;t为所经历之时间。该物体在t时间内,自由下落之距离为其自由落差。自由落差则与时间t之平方成正比,亦即: 上式中,z为自由落差。如果该物体在启始时有一水平方向之速度,则其自由下落所经历之轨迹为一抛物线(如图)。在抛物线轨迹上任一点之铅直方向之速度及距离,仍可用上述两式计算,而其水平方向之距离则为其水平方向速度与时间之乘积,亦即: 上式中,x为物体所经历之水平距离;Vx为水平方向之速度。因为该物体仅受重力之作用,故其水平速度保持不变。将上述(2)及(3)两式中之t消去后,即可得抛物线轨迹方程式如下: